“常回家看看”就够了吗?
近日,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》修订草案已基本完成。老年法此次修订草案在“精神慰藉”一章中特别强调“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,要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”。“子女常回家看看”要写入法律,这一消息如一石激起千层浪,引来社会各界的热议。
虽然,“子女常回家看看”被定入法,在法律的约束下会有不少子女被迫“常回家看看”。可是,仅仅是这样就够了吗?作为子女,有谁真正关心了老人的健康?
按照国际通行标准,60岁以上为老年人;老年人占人口比例达到10%以上即进入老龄社会。根据这一标准,我国在上个世纪末的1999年开始迈入老龄社会行列。随后,人口老龄化呈加速发展的态势。全国现有老年人约1.67亿,80岁以上就有将近100万。
老年人由于身体机能的下降,容易患上各种老年性疾病,比如老年性白内障、癌症等等,这也与许多老年*内缺硒有关。在我国,72%的地区都缺硒目前,已查证的490多种疾病都是缺硒引起的,尤其是作为疾病高发人群的老年人,缺硒将有可能导致糖尿病、心血管病、急性心肌炎等病的发生。
此外,一些老年人患有的白内障、青光眼也和缺硒有关。因此老年人预防疾病,守护健康不妨适当补点硒。国际营养专家早已指出,每日摄入200微克的硒可以有效地防止癌症的发生。300微克以上便可以对癌症起到一定的治疗效果。
专家建议日常补硒,切不可过量。平时可选用蛋白硒补硒产品——硒维康,微量补硒,高活性易吸。此外,还有一些食物可以起到一定的补硒作用,比如蛋类、动物肝脏、鱼类、蘑菇等等。
为人子女,“常回家看看”的不仅是人,更是心。那份真挚的关心,关心老人的健康、关心老人的心情、关心老人的饮食,温暖的才真正是老人的心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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