服用降糖药容易犯六大错误
误区一:“世上凡药三分毒”,血糖升高拒服药
饮食治疗是糖尿病治疗的重要手段之一,但单纯饮食控制只能使一部分病情较轻的患者达到血糖满意控制,对于大部分患者来说仅仅为药物治疗提供了一个基础。因此对那些单纯饮食控制不能达到治疗目标的糖尿病患者,必须加用适当的药物治疗。但用药后同样不能放松饮食控制,可以说饮食、运动和药物是有机统一的,从而构成了糖尿病治疗的“三驾马车”。一般来说,治疗剂量的降糖药副作用轻微,服用是安全的。再说,如果血糖不能满意控制,“高血糖毒性”对身体所造成的伤害远远超过降糖药的副作用,这样就得不偿失了。
误区二:药物价格高,降糖必定好
目前市场上口服降糖药物种类较多,其价格不一,不少糖尿病患者的头脑中似乎都有这样一个“共识”:价格越贵的药物降糖效果越明显,进口药一定比国产的好。其实,这种看法是片面的,药物的价格不能作为选择用药的依据,应该根据每位患者自身不同的疾病状态而定。
胰岛素分泌不足与身体对胰岛素抵抗是糖尿病发病的两大环节,因此口服降糖药主要解决的就是这两个问题。由于每个患者之间存在着个体差异,因此,不同的患者需采用不同类型的降糖药物。除要对药物有一定的了解外,还要结合糖尿病的发病年龄、病程、身高、体重以及其他疾病的病史等因素综合考虑,不能简单地从价格上来选择。否则不仅血糖控制得不理想,还有可能损害身体的其他器官。所以,您一定要在专科医生的指导下选择降糖药物
误区三:药物频繁换,随意联合用
不少患者认为,服用一种降糖药物血糖控制不好,就再加用一种,两种若仍不能达标,就三种甚至四种口服降糖药物一起服用,以达到一个“累加效应”。这种想法也是不全面的,不弄清楚药物的具体种类及相互作用,就盲目地增加口服药,有可能不但达不到增加药效的作用,反而会使药物的“副作用”得到累加。
目前,临床上主张的药物联合应用原则一般是:同一类药的不同药物之间避免同时应用;不同类型的药物可以两种或三种联用;胰岛素可与任何一种口服降糖药物同用。不同类型药物的降糖机制不同,合用可起到药效互补的作用,从而通过不同途径发挥更大的降糖作用。例如磺脲类药物主要促进胰岛素分泌,而双胍类药物促进组织对葡萄糖的利用、增加胰岛素敏感性,如此“双管齐下”,可以达到较好的降糖效果。常用的口服降糖药物搭配有:磺脲类+双胍类、磺脲类+α-糖苷酶抑制剂、磺脲类+噻唑烷二酮类、双胍类+α-糖苷酶抑制剂、双胍类+噻唑烷二酮类。
此外,大多口服降糖药的降血糖作用不是立竿见影的,尤其α-糖苷酶抑制剂、噻唑烷二酮类和双胍类药物,往往需要几天或几周才能较好发挥作用,所以用药后常常要观察一段时间。频繁换药,难以达到药物的最大降糖效果。对已得到较好控制的患者,降糖药更不要任意改动,否则会造成血糖波动,甚至可能加速口服降糖药的失效。
误区四:“打了会成瘾”,拒绝胰岛素
众所周知,胰岛素是降血糖最好的武器。然而,不少糖尿病患者对胰岛素存在诸多偏见,甚至认为胰岛素注射后会成瘾,拒绝胰岛素,丧失了治疗机会从而造成严重的并发症。由于以前医学界曾将2型糖尿病称为“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”,因此许多患者认为2型糖尿病不应该注射胰岛素。其实这种认识是不正确的,除1型糖尿病外,2型糖尿病在下列情况需要应用胰岛素:(1)经足量口服降糖药治疗后,血糖仍未满意控制者;(2)合并急性并发症;(3)合并严重的慢性并发症;(4)合并有严重的疾病;(5)感染;(6)手术和应激;(7)妊娠等。以上这些情况使用胰岛素多数是暂时性的,将急性状态消除后仍可改用口服药。而对那些本来对口服降糖药失效的患者,使用胰岛素一段时期后,一方面消除了高葡萄糖毒性;另一方面可以让胰岛β细胞得到休息和恢复,可能重新唤起胰岛β细胞对口服降糖药的反应性,这时可考虑改用口服降糖药。当然,如果自身β细胞功能完全衰退,或者上述合并情况不能去除,就需要长期注射胰岛素。
误区五:血糖控制好,马上药停掉
糖尿病是一种慢性代谢性疾病,目前国内外医学界对此病还没有根治的方法,良好的血糖控制和维持,需要长期坚持综合治疗,包括饮食、运动和药物。但许多患者往往看到自己的血糖达到正常后马上就放松了饮食控制,甚至停药。恢复血糖正常是医生和患者共同追求的理想目标,血糖达标后一般应维持原有的治疗。如果疑有低血糖反应,可在医生指导下适当减少服药剂量。但对老年患者,或者合并有明显的心、脑、肝、肾并发症的患者,血糖水平不宜控制得太低。每位患者都应向专科医师咨询,制定一个切合实际的血糖控制目标。